电子交易记录因明确记载交易双方当事人信息、商品信息以及交易价格和数量等信息,本可成为商业机构诉讼中的重要证据,但往往又因其电子数据的特性遭到质疑,不能充分发挥其证明效力。商业机构通过系统对接,第一时间将产生的电子交易记录上传至公证机构或软件提供方的数据库进行存储,使其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证据,充分发挥交易记录价值,保护商业机构合法权益。